「 鄺保羅說話是由心出,講道一向較為風趣,希望大家體諒…管浩鳴表示,今次事件並不單是鄺保羅的事,他自己作為教會發言人,代表教會回應是合適。」
http://rthk.hk/rthk/news/expressnews/20140710/news_20140710_55_1020574.htm

或許受美國影響,香港教會娛樂化的傾向近年是明顯的:講道要風趣幽默,播道要明星效應。也許這是必要的,但即使我們接受佈道方式需與時並進,總得秉持真理,不能求風趣而去慎言。

另一需要商榷的是管牧自言身為教會發言人,代表教會是合適的一事。這身份在傳媒和公眾的眼中很直接,管牧就是「聖公會發言人」,所以他在公開場合所說的一切,傳媒大多以「聖公會:…」來引述。每見此,相信教內不少會友都會有自己被代表了的感覺。

教會是一種與別不同的組織,因為它同時擁有屬天和屬地的性質。教會是神所設立,以基督為元首,但實質運作當然是由人來做。在這雙重屬性下,我們在用上「教會的立場」、「教會的代表」這樣的描述時,就必須很小心。在社會爭論頻繁的美國,天主教領導層有意見要發表時總是以「天主教主教會議」(Conference of Catholic Bishops)而不是「天主教」的名義發出,因為主教們明白自己的意見並不代表會眾,更不代表神。

在聖公會,大主教和教省的各委員會成員教總算是由所有神職人員和教友間選出來,所以我不能說他們完全不代表會友。但在非信仰尤關的議題上,在沒有咨詢教友及教省議會的情況下,管牧最多只能代表屬地的教會行政機構。為免外人誤會,希望管牧能以後表明他是以「教省發言人」而不是「教會發言人」的身份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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