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信仰上看佔領行動

這幾天我在思索從基督教信仰上看佔領行動的對錯。現時不同宗派中反對佔中的基督徒都很多,但他們反對的理據大多是世俗的—如影響經濟—其實和他們基督徒的身份無關。見此我不由得想,從信仰上來看,到底有多少理據可以反對佔領運動?世俗的反對理由的確不少,但信仰上的就似乎無幾。這對基督徒來說很重要,因為聖經明示成年人「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如果只有世俗的反對理由,那教內成年人就應該三緘其口,「聽憑主怒」(羅12:19)就是。

以信仰理由反對佔領運動的信徒,通常會以羅馬書第13章和類同的彼得前書2章來作理據: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羅13:1-2)

若要以這理據反佔領,請先問一問自己:如果你認為稅務局多收了你的稅,你會否去追討?為甚麼不「順服掌權者」,「給他上稅」?你大概會馬上指出,稅務局是犯錯的一方,而法律保障私有財產,稅務局亦容許上訴。同樣的,學生們認為提出現時的政改框架是政府犯錯,而基本法定明港人有普選的權利,亦有示威、遊行和集會的自由。至於佔領運動是否太長太阻街,則是另一個問題,和上述經文無關。

另一個常見的論點,是學生不應用這麼「暴力」、「激進」的方法爭取,而是坐下來有商有量。先不說建制一方無意商量,全無考慮此前民間已提出的十多個方案。我們來問問,「激進」是聖經不容許的麼?支持佔領的信徒相信都會以耶穌潔淨聖殿作為例子反駁這論點:

「他們來到耶路撒冷。耶穌進入聖殿,趕出殿裡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也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裡經過」(可11:15-16)

這不是佔領聖殿是甚麼?聖殿的商販亦要養婦活兒,耶穌為甚麼這麼暴力激進,不和祭司文士、大小商販坐下來好好商議?

反過來說,如果要引用聖經,耶穌亦說過,「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太18:3-4)當佔領運動發生前後的民調都顯示年輕人以支持佔領為多數,反對佔領的成年人又是否應該「謙卑」一點,試試「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最起碼,是否應去佔領區觀察一下,了解現場是否真的如自己相信般暴力?

事實上,有到過佔領區的人大多驚嘆佔領區內的自律和合作,就此已有多位名人選文描述,在此不贅。就我個人的感受來說,佔領區是我見過最接近早期教會生活模式的群體。「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2:44-45)如黃子華所說,現場是要水有水,要食物有食物,去過真的有可能不想走。當這樣的現象出現在耶穌時代,叫五餅二魚的神蹟,出現在今天呢,就成了背後有勢力撐腰。對,法利賽人也說耶穌背後是別西卜撐腰的。

其實現時大批年輕人為信念餐風飲露,不正像耶穌差派門徒時所要求的:「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柺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10:9-10)耶穌在這裡強調的不是門徒有沒有財富,而是他們願意走出財富帶來的安逸。批評年輕人的中老年信徒們,你們撫心自問,你們又何時真正跟從過基督的這個指示?

說到底,教內批評佔領行動的聲音和在其他不少具爭議的課題上一樣,常常混淆了「保守」和「信仰」。但世俗事應世俗了,而不是以信仰來作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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