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夠了

梁振英說政府以最大容忍讓佔領人仕表達訴求,其實市民亦是以最大容忍讓政府執政,其中包括警方。但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零距離用胡椒噴霧,慣了;
每每以相對論理解何為「衝擊」,算數;
警黑疑似合作是巧合,信你;
連放催淚彈,都忍你,就當是臨場判斷不同;
然後,你給我綁手綁腳抬到後巷毒打,還要是群毆?!

今次片段清楚揭示警方會毆打被捕人仕,此前被這幾位警員緝捕而入罪的人,現在可好了,通通可以聲稱自己被屈打成招要求翻案。一刻發泄,足以令整個司法制度蒙羞。

其實佔領運動無論如何結束,警方都一定是最大輸家:

中央山高皇帝遠,只要股樓不跌,再亂都不上心;
特區高層,根本沒良心,何來上心?
市民,沙士都捱過,事過境遷很快沒事;
示威者,不被捕沒事,被捕更就義;
然後是警方,為求清場,說謊暴力樣樣有。多年建立起來的英名,在泰半市民心中蕩然無存。

最後來句老生常談:暴力只會引來更多衝突。你打走一個最少引兩三個出來,自己好好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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