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律師公會譴責佔領民眾不導從法庭指令,今天讀經就讀到以下經文:
「耶穌又進了會堂,在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眾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穌。耶穌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呢?』他們都不作聲。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 」 (可3:1-5)
在這裡「窺探耶穌」的是法利賽人,即猶太教的律師。有律師墨守成規,見樹不見林,其實自古皆然。傳統猶太教對信徒的生活設下重重規條,很多事情都不能做,在安息日工作是其中之一,治病亦包括其中。耶穌在福音書中卻多次犯法,強調法律為人而設,不是人為守法而生。今日我們也要問,若遵從一個臨時禁制令撒離,會否還有下一次機會改進制度,會否還有可能再一次這樣走出來?
不過下一段經文才最可怕:
「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可3:6)
希律是當時羅馬中央統治下加利利地區的傀儡政權,因為耶穌不守法,律師最後決定和建制合作鏟除共同敵人。即使要堅持其對法治的見解,我還是期望大律師公會比當年的法利賽人良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