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拔尖

神童跳班被拒 澳洲當局涉歧視 2006年10月27日

【明報專訊】澳洲一名12歲天才女童要求跳班升讀被拒,其母於是控告昆士蘭省教育部門歧視,最終獲得勝訴,女童現正計劃14歲時入大學讀醫科。

住在布里斯班的馬拉克斯策巴里亞智商達147(常人是100)。她9歲讀小六時,原打算翌年跳班升讀中二,可是教育部以有礙其人際關發展為由不准跳級,只答應為她度身設計課程。

女童母親投訴教育政策錯誤,強迫天才女兒念普通課程,令她覺得沉悶,對她不公平。母親說:「這是她的需要,必須顧及其人權!」案件去年開始審理,反歧視法院今年4月裁定教育部並無歧視,但10月初最高法院判女童得直,要求反歧視法院重審。

在澳洲,華裔數學天才陶哲軒便幸運得多,他容許跳級,17歲就取得學士學位,21歲博士畢業,24歲便當上美國加州大學教授。陶哲軒的父親支持家長為天才子女爭取權益,但卻叮囑說:「一些專家認為加快受教育適用於天才兒童,但我認為應因人而異設計課程,這才對孩子有益。」

德新社/信使郵報

我從很久以前開始就覺得香港的教育系統拔尖效率極低。九年免費「愉快」教育的代價是制度僵化–跳級不用說,分門別類因材施教也是難得很(中六的優先取錄計劃是難得的改進,暫且按下不表)。 政府大概是拒絕承認要拔尖就有標籤這事實。其實學生的成就本來就是有高低之分,扮看不見不好,硬性規定不許分出高下更是愚不可及。教育制度的一大作用是為社會提供每個學生能力的指標,以求人力資源得到最佳的運用。有才華的人對社會用處較大,得到包括標籤在內的較高報酬是自然不過的事。更甚的是,當工作成果極之取決於材華時,材華只要高少許回報就可以高很多,這是所謂「贏家通吃」的現象。 材華不及人家並不代表一人個就只能妄自菲薄。一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永遠強中自有強中手,二來更重要的是所有經濟學的入門課都一定會教比較優勢定律–各展所長對所有人都有好處。

從根本上來說,這是政府微調教育出問題的又一例。不管一些教育界人仕怎樣辯駁,教育和其他行業一樣受用于競爭。中六優先取錄計劃就是一例,是外國大學來的競爭逼使香港的大學放棄從前被動的作法。計劃其實是在走回頭路–曾幾何時政府還未微調教育中大就是這樣做。另一例是炒得熱烘的陳易希。不論陳易希本人是否值得科大破格取錄,科大願意這樣做就已經是一個突破。盼望政府能有自知之明,減小干預才是香港教育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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