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香港人

對言論自由的堅持往往在對立中才看得清楚。事件中的那位大陸學生到底犯了哪一條法例,哪一條校規,要得受懲罰呢?遇著相反的觀點就要對方受懲戒,這和極權國家的作為有何分別?

文章再引伸至大陸留學生過多的問題就更明顯是借題發揮。留學生再多也只佔總學生人數的一成,在國際化的高等學府中不算高。而那一成中大陸學生的比例雖然是高得誇張,但這和宿位等問題無關—大學就算不收大陸學生也會拿這一成學位去收其他國籍的學生。

至於甚麼「”大陸學生的GPA一般高過香港學生”,根本不是”因為他們能力高、他們更努力”,而是因為”他們佔盡著數”」、「好的工作、高薪的工作又被那些讀完書”賴死唔走”的大陸人搶走」更是到了妄想受迫害、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程度了。老師、僱主不是白痴的,不會和自己學系的聲譽、自己公司的利潤過不去。大陸學生拿高分、找到好工是因為他們有能力。君不見有能力的香港學生還不是如出一轍的在外國受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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