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教師的辛酸》 –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30626/51506297

中學老師合約制常被鞭撻,其好處卻甚了輿論提及。其實隨便找一個年輕教師問一問就知道每家學校都有持著自己是常額教師而得過且過的老師,我以前就讀的那家名中學也有不少。更糟糕的是若該老師是科主任,則可能導致整科都不思進取。校長對著這樣的老師基本上做不了甚麼,結果工作就通通落在勤奮有心的老師身上。

縱觀各行各業,長期僱用制只有在大學才運作得較好。為何會這樣呢?背後關乎一個有志成為大學教授的學子必先要通過的考驗:

  1. 本科 – 成績要好、有研究經驗、還要有三位教授讚得你天上有地下無。
  2. 研究院 – 先要在多重的艱澀考試中合格,再要花上數年作出不保證成功的學術研究,其間過著最低工資都沒有的生活。
  3. 助理教授/博士後 – 必須願意在任何地方工作。花個五六年日以繼夜做研究,還要有成果登在頂級學術期刊,才有可能拿用長期僱用合約。

1-3 加起來需時十五至二十年。可以想像,最後達成的人不是天才就是天生工作狂,就是你不要他工作他還是會交出工作成果的那種。這樣的背景下才成就了大學長期僱用制的成功。

中學有著這樣嚴苛的考驗嗎?沒有。

不過話說回來,學校年復年用上11個月的合約,的確是不利老師士氣的,在其他專業界別也不會這樣做。這很大程度要怪政府對合約的要求和經費的不穩定。若要改善11個月合約的盛行,則應同時讓學校在財政自主和聘用老師上有更大的空間—學界需要更多兩三年長的合約而不是長期僱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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